关于做好2025年青年人才长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青年人才,现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青年人才长聘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于5月22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gw_scnuemzp@m.scnu.edu.cn,材料含申报表及附件材料。
各有关单位、青年人才:
为做好2025年青年人才长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首聘期考核合格进入第二聘期的青年人才,达到优化政策规定条件的,学校为其提供长聘晋升渠道;申请人有且仅有一次机会申请长聘。当前,学校正进一步优化青年人才入编政策,提前入编相关工作将另行通知。
聘期内获得我校副高职称的,学校直接按规定纳入长聘。
二、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纳入长聘管理:
(一)达到教师系列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或研究系列副高职称申报条件的科研业绩条件(即任现职以来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业绩),近三年取得的科研业绩(即2022年至2024年取得的学科代表性成果推荐目录和学校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办法列出的科研成果,其中在研的科研项目以立项项目书的执行期为准)位列本单位本一级学科所有教学科研人员的前30%。
(二)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且在聘期内以华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代表性论著成果推荐目录中的顶尖B层次成果1项。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将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含代表性论文及检索证明、科研项目立项书、著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等)提交二级单位,二级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二)学院推荐。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组织推荐工作,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公共服务等进行考察和研究,形成推荐意见。
(三)学院公示。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单位的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人力资源处提交申报表、公示材料、本单位科研业绩统计计分规则及业绩排名(长聘条件一),同时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申请人3篇代表作全文电子版发送至rcyjk@scnu.edu.cn。
(四)学校学术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提出具体建议。
(五)学校决定。人力资源处根据当年度申报情况、相关学科师资队伍情况、人员聘用资金等情况,提出长聘名额建议以及聘用名单建议,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六)签订合同。人力资源处、二级单位、申请人签署聘用合同,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公共服务等方面约定具体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掌握政策。二级单位应面向相关教师和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宣讲,确保相关人员熟知学校青年人才长聘政策。
(二)摸清情况。二级单位应对近三年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的科研业绩进行统计,分析目标高校同学科长聘业绩标准,准确判断青年人才所处的位置。
(三)严格把关。二级单位须严把师德师风审核关,实行违反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严把精准选才关,确保选留的人才直接支撑重点学科方向发展;严把人才质量关,确保选留的人才在本单位和国内同年龄段学者具有竞争力。
(四)按时组织。请各二级单位于5月30日之前完成本单位遴选推荐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人才服务科。
五、有关说明
(一)极个别特殊学科领域学术论文按作者姓氏字母排序的,申请人须提供同行公认的视同第一作者或视同通讯作者的证明。
(二)学院的公示材料包括申报表、业绩证明材料等。对于选择长聘条件一的人才,还需提交所在一级学科所有教学科研人员的业绩排名及科研业绩统计计分规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校区石牌校园行政楼611
联系人:胡蓉
联系电话:85211061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青年人才长聘申报表》
2.二级单位公示模板
人力资源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