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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

2025-05-22 09:31:00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定于5月至6月在全省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现就组织我校教职工开展相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活动以“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省”为主题,聚焦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动员组织一线教师讲述育人故事,总结提炼优秀经验,形成辐射引领长效机制。搭建教师成长展示平台,运用鲜活故事多维度展示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的风采,弘扬师德正能量,为教师宣传选树和表彰奖励工作奠定基础,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内生动力。通过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着力营造尊师重教、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凝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强大合力。

二、主要安排

(一)普遍开展。各二级单位要普遍开展讲述活动,讲述人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每名讲述者讲述时间6-8分钟,可适当配以视频、影音、PPT等作为背景。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创新讲述形式和内容,开展讲述活动代表视频展播。

(二)择优推荐。学校将择优推荐1名优秀教师参加全省遴选。已获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教师和教育部教育家精神全国巡回宣讲团成员不参与推荐。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讲述视频(高清1080P横屏拍摄、MP4格式,图像声音清晰,6-8分钟)、讲述活动照片(两张)、《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盖章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以“姓名+二级单位+视频/照片/案例推荐表”形式命名,拷贝U盘于5月26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报送至石牌校园行政楼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师德师风建设科,逾期视为无推荐人选。

(三)片区展示。根据教育部安排,广东省教育厅将遴选出3名优秀教师,参加全国第三片区(含福建、江西、湖南、广东、海南、香港、澳门)展示,并从中遴选推荐参加全国展示人选。

三、活动要求

(一)坚持质量标准。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讲述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发现挖掘出一批扎根三尺讲台、潜心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要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注重真实性与感染力并重,以鲜活事迹诠释育人初心、彰显师德典范,提高讲述质量,增强教育意义。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方法手段,综合运用新闻报道、视频展播等多种形式,积极协调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我校教师感人事迹,传播新时代华南师大优秀教师育人声音,引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教师、关心关爱教师。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二级单位要以讲述活动为契机,以点带面,认真总结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的先进经验,持续涵养高尚师德师风,进一步形成教师立德修身、敬业立学、教书育人的新风貌。活动期间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联系人:谢大雅

联系方式:85211187

联系地址:石牌校园行政楼609室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

  2. 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5月21日


681-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doc

68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