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202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的通知
各学院、各项目团队:
为进一步规范202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切实提升经费使用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范围
2025年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经费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专业实习项目”支出,经费项目代码为416-52365700。
本项目经费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仅限用于与大创计划项目成果直接相关的必要支出,主要包括研究过程中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见附件1)。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挪作他用。项目指导教师不得将该经费用于个人科研、教学活动或其他非项目相关事务。学院不得以任何名义将该经费统筹用于其他用途。
二、经费额度
根据学校预算经费规模及本年度国家级、省级立项数等情况,参照教育部对大创计划项目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与类别项目的资助额度比例,各项目经费额度标准如下:
(一)省级项目。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一般项目经费为2000元/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经费为4000元/项);创业实践一般项目经费为4000元/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经费为8000元/项);
(二)国家级项目。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一般项目经费为4000元/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经费为8000元/项);创业实践一般项目经费为8000元/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经费为16000元/项)。
各学院大创计划项目具体经费额度见附件2。
三、经费报销流程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要求,2025年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经费不进行二次下拨,统一按照“团队申请—学院审核—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签批—项目团队报账”的程序,完成项目经费报销工作。
(一)团队申请。项目团队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采购及资产管理规定,在项目经费支持限额及规定支出范围内,支出相关费用;费用支出后,须按照财务报销要求规范整理报销票据,并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填报日常报销单:
1.系统做单。项目团队将整理好的报销票据提交至学院负责人(附件2)审核,由学院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在财务系统填写报销单。
2.手工填单。项目团队至财务处领取“华南师范大学日常报销单”(两联单),填写完整信息后提交至学院负责人审核。
(二)学院审核
1.审核票据。各学院负责人严格按照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支出限额,审核项目团队提交的报销票据,重点核查票据与项目的关联性、合规性及真实性,确保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2.规范签章。无论采用系统做单还是手工填单方式,单据均按以下规范签章:
(1)“经办/预审人”栏由项目团队负责人签名;
(2)“证明/验收人”栏由团队项目指导教师签名;
(3)“单位主管领导”栏由学院负责人签名;
(4)学院在报销单指定用印处盖章。
3.归集单据。学院汇总收集项目团队报销单据,于每月15日前,统一提交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复核。
4.建立台账。各学院须建立相应的项目经费使用台账,确保每笔项目经费流向清晰可溯。
(三)学校审核。本科生院完成报销单据审核签批后,其中,对系统做单的项目,由本科生院协助完成财务处投递;对手工填单的项目,因需至财务处报账大厅现场办理,本科生院将通知学院领取单据,由项目团队自行完成。
(四)团队报销。项目团队须在本年度12月财务封账前按学校规定的投单流程完成报销手续。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账,剩余项目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且不再予以结转。
联系人:曹老师,电 话:020-85216830,
邮 箱:gw_hssjjx@scnu.edu.cn,
办公室:石牌校园行政楼208室(实践教学科)
附件: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附件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范围.docx
2.202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额度情况表
附件2+202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额度情况表.xls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