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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截至11月30日)

2025-11-19 11:35:00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老师: 

2025年度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请于11月30日前将2025年1月以来的所有科研成果进行登记,请各位老师按照下列要求做好科研成果统计工作。 

一、统计对象范围

学院所有在职在岗教师(含年薪制人员、青年人才)的2025年科研成果,包含学术论文、纵向和横向课题立项及结题、著作、科研获奖、咨询报告。科研成果统计是各位老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岗位职称评审及晋升的重要依据,请各位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填报。

二、填报方法 

学院官网主页右上方内部用户(登录一卡通账号及密码)-绩效填报我的科研

三、填报说明

1、所有登记的成果,包括论文、课题立项与结项、获奖成果、咨询报告等,均需附上证明。

2、论文题目、发表刊物、著作名称、课题名称等均不需加书名号。

3、2025年立项且结项的课题,则在备注栏注明“立项及结项”。

4、往年立项但在2025年结项的课题,请在结项项目成果类中填报。

5、为确保每项成果只统计一次,各类成果仅限第一负责人或作者填写,合作者的信息将由第一负责人或作者统一填写,其他合作者不需要重复填写。

四、审核内容

1、论文类成果,须添加附件(包括正文、检索证明),如论文被SSCI、SCI、EI收录的,请务必附上检索证明;如第一作者为学生,请在备注中说明。

2、著作类成果,上传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并提交3本著作至科研办。

3、课题类成果,上传附件立项书或协议书;横向课题上传合同、该项目的经费到帐截图以及结题证明。经费到账截图可在财务处-财务查询系统找到。

4、结项项目类成果,上传附件结项证明。

5、获奖类成果,上传获奖通知或获奖证书。

6、未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或证明的成果,将审核不通过。


请各位老师务必于11月30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2025年科研成果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