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近年来,我校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并在佛山校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为建设一支符合国际化人才培养需要的导师队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外合作办学导师资格基本条件,涵盖应用经济学(数字经济方向)博士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一级学科、数字经济硕士专业学位和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开展以上四个学科的导师遴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突出国际化人才培养需要,遴选依据学校相关文件(附件1)及《中外合作办学导师资格基本条件》(附件2)的要求进行,本次仅遴选校内导师。
2.面向全校遴选,鼓励各相关学科符合要求的师资参与中外合作办学。具体工作由阿伯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国际商学院负责。
3.已具备我校相关学科相应层次导师资格者,也可参加本次遴选,仅需填写简况表第一页“个人概况”即可,获中外合作办学导师资格后,已有导师资格不受影响。
4.本次遴选工作业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二、工作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在12月19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签名页需手写签名后扫描)提交至阿伯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国际商学院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阿伯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负责受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生导师、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人工智能机器人与通信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中外合作办学导师资格申请;
国际商学院:负责受理应用经济学(数字经济方向)博士生导师、数字经济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中外合作办学导师资格申请;
学院需指定专人接受申请人的咨询、指引申请人完成材料提交。
2.初审。阿伯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国际商学院对申请人材料(简况表、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请人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并需对申请人进行师德师风审核。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由阿伯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所在分委会和国际商学院分委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议和表决。
4.公示。阿伯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国际商学院将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申请人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华师〔2025〕17号)和中外合作办学导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执行。
三、材料报送
1.导师遴选工作各环节的材料报送要求见《研究生导师遴选材料报送要求》(附件4)。
2.阿伯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国际商学院需在12月2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博导个人材料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302学位科。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阿伯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网址:http://abdn.scnu.edu.cn/
胡老师:0757-86636850,邮箱:aberdeen@scnu.edu.cn
2)国际商学院
网址:http://ibc.scnu.edu.cn/
黄老师:0757-86687352,邮箱:xlhuang@ibc.scnu.edu.cn
3)研究生院 学位科 李老师:020-85211118
附件:
1.学校相关文件
2.中外合作办学导师资格基本条件
3.中外合作办学导师遴选工作用表
4.研究生导师遴选材料报送要求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