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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5-12-17 10:11:00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结题相关工作,请各结题项目负责人(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认真做好结题的各项数据资料整理、财务决算等工作,按时提交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具体通知如下:

一、相关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填写说明》(附件2),按相关要求填写。

3.《结题/成果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项目摘要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内容来源于资助项目计划书;结题摘要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应简明扼要地概括出主要研究内容、重要结果及其科学意义等。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信息系统。

6.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7.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二、关于《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和4)的具体要求,会同科学研究院、财务处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

2.项目决算表统计截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经费有外拨到合作单位的项目,应提前请各合作单位提供外拨经费的“经费决算表”(加盖合作单位财务章),一并提交给学校财务处进行审核。

3.《决算说明书》必须填写,不能空。填写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对预算支出及调整情况进行说明;

2)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进行说明;

3)对资金结余情况进行说明;

4)对单笔总额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情况进行说明;

5)对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进入说明;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关于签字及审核意见表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负责人承诺”处亲笔签名及署上日期。

2.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审查意见由科学研究院统一负责处理签字盖章事宜。

四、《结题/成果报告》提交要求及时间节点

1. 经费决算安排:今年财务处将采用线上核对的方式进行决算审核,具体如下操作见《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资金决算表填报指引》(附件5);

2.2026年1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通过学校综合服务平台【师生服务中心】在线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电子版,提交财务处审核。如有合作单位,请一并提交合作单位加盖财务公章的决算表扫描件。

3.《结题/成果报告》网上提交校内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经过财务处审核通过的《决算表》完成网上填写、有关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进行填写检查无误后并提交。

4.《结题/成果报告》纸质材料报送校内截止时间为2026122。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状态为“基金委已确认”的《结题/成果报告》下载打印,A4双面打印一式2份,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学院统一报送至学校科学研究院(广州校区石牌校园行政楼302办公室)。

五、联系人

科学研究院:谢老师 ,020-85211105-511

财务处:陈老师, 020-85211369

科学研究院、财务处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1: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清单 (1).xlsx

附件2: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5版).doc

附件4:项目决算编制说明(包干制项目).doc

附件5: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资金决算表填报指引.docx

附件3:资金决算编制说明(预算制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