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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2-31 11:17:00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老师好!现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申报人2026年1月11日前登陆“华南师范大学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申报系统”(网址:http://irp.scnu.edu.cn/user/formdata/edit/255.html),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办法》(华师〔2024〕129号,见附件1),现就2025年度个人和以个人为主的团队类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申报人

1.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的对象为学校在岗教职工(含长聘、预聘制、青年英才、博士后、退休返聘人员等)、离退休人员、特聘教授、兼职教师。

2.每项高端代表性成果应由第一完成人负责申报。国家级教学科研获奖类成果中我校非第一完成单位的,由我校第一完成人负责申报。

3.凡出现违法违纪、学术不端及师德失范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奖励范围

1.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领域于2025年取得的高端代表性成果,经学校认定的国防类业绩成果可按同层次标准予以奖励。各类成果必须为正式发文公布的方有效,处于公示期间的不纳入审核范围。

2.2020年及以后立项并获得过第一笔(50%)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的科研项目,若在2025年结项的,此次可申报第二笔(剩余50%)奖励。国家艺术基金项目不含艺术人才培训项目。

3.高端代表性成果原则上须以华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或完成、牵头)单位。其中,国家级教学、科研获奖,若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则我校完成人须排名前五方可享受奖励,根据我校首位完成人在第二至第五完成人中的排名分别按照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奖励标准的1/2、1/4、1/8、1/16核定该项获奖奖励总额。

4.人才培养类奖励:以项目为对象进行奖励,教师部分奖励分值不变;同时,对照《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系列竞赛奖励办法》(华师〔2025〕79号),补充学生部分奖励分值(一是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体赛国家级特等奖,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金奖,指导学生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金奖,获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2分;二是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体赛国家级一等奖、计入国赛团体总分的专项赛国家级特等奖,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银奖,指导学生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银奖,获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银奖,1.2分;三是指导学生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体赛国家级二等奖,0.8分),具体操作上仍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组织,以便与其他学生获奖的发放同步。

5.创新贡献类奖励:根据奖励办法及学校学科代表性成果目录的相关内容,重大理论创新和学术影响的学科国际/国内顶尖层次学术成果[ CNS 、《中国社会科学》(含英文版)等相当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可申报,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华南师范大学,我校老师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

6.社会服务类奖励:依据学科建设所需,为学校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主责主业服务的决策研究成果,经学校相关部门和专家评议认定后,可予以奖励,每人最多可申请当年度的2项。重要贡献横向项目成果经费应不少于100万,重大贡献横向项目成果经费不少于300万,特大贡献横向项目成果经费不少于500万。

7.青年人才聘期内获得的高端代表性成果,若已按合同约定享受奖励的,不再申报。

8.特聘教授、兼职教师以第一完成人并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成果,由本人进行申报。

9.引进人才或特支计划人才在聘期(支持期)内获得的第一项“基本任务清单”(见附件2)相应人才类型要求的成果不予奖励,获得第二项(及以上)且达到人才层次对应标记的成果方可申报奖励。

10.同一业绩符合多个奖励条件的按就高原则进行申报。若出现高端代表性成果被撤销、取消、撤项等情况的,追回奖励金额。

11.遵循“同一业绩不重复使用”原则,同一高端代表性成果不可同时用于本办法奖励、岗位优先聘用、学校高层次人才特殊计划支持或考核。

12.具体成果内容和分值标准以《华南师范大学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办法》为准。

三、申报流程和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

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1日,各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申报人登陆“华南师范大学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申报系统”(网址:http://irp.scnu.edu.cn/user/formdata/edit/255.html),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成果如涉密,填报时做好备注,严禁处理涉密信息;涉密佐证材料和所有关于咨询报告的佐证材料,请用U盘报送,以便学校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议)。一人获多项成果的,须逐项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再更改。

)部门审核及评审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对口原则对申报人的成果完成审核,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从学术贡献、理论创新、社会影响等方面对业绩成果进行评审,提出奖励建议,报人力资源处汇总复核。审核中如有特殊情况,将及时向申报人所在学院反馈。

)学校审定及发放

学校审定并组织发放。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华南师范大学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申报表》,系统提交后导出,双面打印,签字后上交人力资源处。

2.申报人根据个人填写的申报表内容,在申报系统上传成果有效佐证材料,申报人姓名等重点信息需做高亮标记,具体要求如下:

(1)获奖证书需体现教师的姓名

(2)指导学生获奖的证明材料需体现教师的姓名

(3)科研课题、基金等项目需附项目立项通知书

(4)著作需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

(5)论文需附刊物封面和论文全文

(6)其他相关业绩成果也需附有效证明材料

五、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麦老师  汪老师

联系电话:85215091  85211059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园行政楼603室(人力资源处师资科)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办法(华师〔2024〕129号)

2.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审核补充说明


人力资源处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