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指导组、导师和相关研究生:
为做好我院202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从2026年夏季开始,学位申请所有流程,包括提出学位申请(上传论文)、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学位答辩均在【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s.scnu.edu.cn/)完成。
一.学位申请资格自查(夏季批次2月15日前;秋季批次4月10日前;冬季批次8月10日前)
1.缴清学宿费:根据学校(华师2009[146]号文)的规定,欠费研究生不予进行毕业审核与学位申请。如有欠费的研究生请务必登录华师统一支付平台http://hscwxf.scnu.edu.cn/或添加“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未按时缴费者将无法进入后续毕业与学位申请环节。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收入管理科(电话:85211128)。
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博士生还应达到相应的科研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请各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自查是否修满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学分,所有必修课程(包括文献研读、社会实践与创新实践、科研训练等)成绩是否合格。如学分、成绩有缺漏请及时联系人才培养办公室(电话:020-39311159)。
3.学籍处于正常状态。休学期间、休学期结束尚未复学、档案缺失等学籍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研究生须确保学籍恢复正常。
二.提交学位申请(夏季批次2月25日前;秋季批次4月20日前;冬季批次8月20日前)
1.学生科研成果采集
博士学位申请者及博士毕业申请者须登录新研究生系统(https://gs.scnu.edu.cn),在【培养管理】→【学生科研成果采集】中完整填报论文、著作、专利等科研成果,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填报完成后应及时通知导师登录系统审核(审核路径:【培养管理】→【学生科研成果采集】→【学生科研成果审核】)。
① 佐证材料要求:SCI、SSCI、EI、CPCI 等收录成果须提供收录证明。
学校图书馆可开具此类证明,请提前1–3个工作日通过“学校统一认证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图书馆检检索证明申请”办理。
具体流程与指引详见图书馆主页“查收查引”模块(https://lib.scnu.edu.cn/services/chashouchayin)。
② 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应包含:封面、目录(请标注作者、单位、发表时间等
信息)、全文、封底。
③ 所提交的佐证材料须与系统中填报的成果一一对应。
2.学位申请
登录研究生系统(https://gs.scnu.edu.cn),(申请路径:【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发起学位申请】)。
注意博士学位申请者须先完成科研成果填报并提交导师审核通过才能进行学位申请操作。
三.学位论文检测及送审
申请学位的论文必须经过学术不端检测,才能进入匿名送审环节。
1. 论文检测要求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查重结果须小于15%,方可参加论文送审。
2.论文检测(夏季批次3月10日前;秋季批次5月10日前;冬季批次9
月10日前)
学位申请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登录研究生系统https://gs.scnu.edu.cn,( 路径:【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发起重复率检测申请】),系统提交论文检测申请后由申请者本人通知导师进行审核(导师审核路径:【学位管理】-【重复率检测】-【重复率检测申请审核】),最后由人才培养办在系统完成知网在线查重及检测结果确认。
3.论文送审(夏季批次3月20日前;秋季批次5月20日前;冬季批次9月20日前)
查重通过的学位论文由人才培养办直接在系统发送至指定送审平台完成学位论文评审。
学位论文送审周期为30—45天。 送 审结果返回后由人才培养办在研究生系统导入评阅结果及评阅书后开放评阅记录给导师审阅。导师审阅之后再开放评阅记录给学生查看,(路径:【学位管理】-【学位论文评阅】-【评阅结果管理】-【学位中心送审】-【评阅记录开放】-【开放学生查看】)。
4.专家评审意见运用
专家评阅意见分为三种:A.同意答辩;B.同意答辩,但需根据评阅意见进行修改;C.不同意答辩。
①全部评阅意见为A或B,进入答辩程序,学位申请人应对学位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
②有1份评阅意见为 C,不予进入答辩程序。学位论文须进行修改,
可在学校下一个学位授予批次重新提出学位申请。如学位申请人对该评阅意见有异议,学位申请人可在收到评阅意见书2日内按学校规定在研究生系统(路径:【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发起评阅复核申请】)。如经复核不同意该评阅意见的,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增聘1位评阅专家。增聘专家的评阅意见为A或者B,可进入答辩程序。答辩时学位申请人须对评阅意见为C 的专家评语在答辩会上向答辩委员会提交“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须由导师签字),并在答辩现场就评阅意见和修改情况作出口头汇报。因增聘专家评阅而错过答辩时间的,在符合学习年限规定的前提下,答辩事宜顺延至下一批次学位授予期间进行。增聘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不予进入答辩程序。
③有2份及以上评阅意见(含增聘)为 C,不予进入答辩程序,学位论文须进行修改,且修改期不少于3个月(从学位申请人自收到评阅意见书之日算起),在符合学习年限规定的前提下,可重新提出学位申请。
④连续两个批次评阅均未达到进入答辩程序要求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或者一个批次评阅意见全部为 C 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进行修改,且修改期不少于 6 个月(从学位申请人收到评阅意见书之日算起),在符合学习年限规定的前提下,可重新提出学位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视具体情况决定学位申请人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注:有1份及以上评阅意见为C的学位论文,列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点审议对象。)
四.学位论文答辩(夏季批次4月30日前;秋季批次6月30日前;冬季批次10月30日前)
1.研究生学位答辩由各专业指导组统一安排,答辩委员会一般由奇数组成,设主席一名,其余专家为委员,具体要求为:
①博士答辩: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少于5名,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其中应有不少于2名校外专家和1名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②硕士答辩: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少于3名,且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硕士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1名相关专业(行业/产业)实践领域的专家。主席应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需重点关注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有不少于1名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担任委员,且主席由校外专家担任。
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指导或合作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
(注:“重点关注论文”包括:所有的博士学位论文、 重新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 专家评阅或( 预)答辩中有不同意意见的学位论文、 重新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 近三年论文抽检有“存在不合格意见学位论文” 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调离或退休教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其他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的学位论文。)
2.答辩安排确定后,申请人须按照答辩委员会人数装订好学位论文,答辩时带到答辩现场。
3.在答辩过程中申请人应该认真记录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同时在答辩现场对预答辩、送审等环节中委员提出的问题与修改意见进行回应。答辩之后应根据评阅人、答辩委员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五.学位数据上报
学生答辩通过后,须完成以下事项:
1.学生登录研究生系统根据填表说明填写相关信息(路径:【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学位数据上报】),填写完成后导出《学位信息采集表》彩色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名;
2.学生在研究生系统下载《学位申请书》,打印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信息完备;
3.学生在研究生系统发起“学位论文归档”申请(路径:【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论文归档】);
①学生根据图书馆要求在系统填写论文信息,如果论文题目有更改,请联系人才培养办老师在系统同步更改;
②上传所有附件(学位论文 pdf版 和论文修改说明等),注意仅保存,切勿提交;
③待图书馆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论文。
4.学生在系统发起“学位论文归档”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后,通知导师审核,(审核路径:【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论文归档审核】);
5.学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签字完备,扫描上传至研究生系统“学位论文归档”环节。
6.学生填写《xx学院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提交汇总表》(正常公开与滞后公开均需填写),专业汇总为一个EXCEL表格,电子版发送至人才培养办邮箱emjwb_yjs@126.com。
六.学位论文答辩后材料提交
(一)通过答辩的所有学位申请人在答辩通过后需提交下列材料:
1.学位信息采集表,(研究生系统导出彩色打印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2.学位申请书(研究生系统导出打印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勿装订,小长尾夹左侧夹好,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原件”与“复印件”字样);
3.港澳台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留学生有效期内护照复印件一份(须带有本人信息页与签证页),右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中文名、专业等信息;
4.学生打印学位论文答辩合格证明,每人至少六份(以专业为单位收齐后自行到学院盖章,盖完章后取回返还给每一位申请人,待后续装订论文使用)。
(注:材料1-3按顺序排好每人一套用长尾夹夹好,按学号顺序以专业为单位交到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
(二)重点关注论文的申请人除以上材料外,还需增加以下材料:
5.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原件”“复印件”字样);
6.专家评阅意见书一套(当批次的所有意见书,包括二审申诉再送的评阅意见),PDF直接打印(博士双面、硕士单面),按编号或字母升序排列用长尾夹夹好;
7.学位论文修改说明(签字完备,夹在纸质版论文中,同时扫描上传系统);
8.纸质版学位论文一份(结构完整,签字完备,左侧装订,同时上传系统);
9.专家评阅意见学术复核申请表一份(如有);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夹好每人一套装入一个A4透明拉链袋中,拉链袋封面写上学院、学号、专业、姓名等信息交到人才培养办公室)。
七.学位论文终稿提交
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的学位申请人务必按要求提交论文终稿(时间另行通知。注意:盖好章的合格证明也要装订入内),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版:博士以个人为单位,硕士以专业为单位,每人一个文档,文档以PDF格式统一命名为“学号-姓名-专业-导师-论文主标题”,以专业为单位压缩打包,压缩包及邮件统一命名为“年级-专业-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终稿”发送至人才培养办邮箱emjwb_yjs@126.com。请确保本PDF版本与提交图书馆的电子版形式与内容均保持一致。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时默认论文作者同意学院可以将其论文用于学科或学位点申报与评估、各项论文评奖、学院论文自建库等非公开发表的场合。如作者不同意的,请在提交论文时附上不同意的文字声明。
2.纸质版:从2026年夏季批次开始,发放的学位论文封面仅用于论文最终定稿后向“图书馆(2本)、档案馆(1本)、研究生院(博士需要提交 1 本,用于邮寄到国家图书馆)”提交的最终存档论文封面胶装使用。故学院后期通过分委会确定名单后,毕业生以专业为单位到学院人才培养办214按每人 6 份领取论文封面。档案馆及研究生院的论文由学院代收,图书馆的由学生按照图书馆要求自行提交至图书馆,图书馆具体提交要求请查阅附件1。如有疑问可向图书馆咨询,咨询电话:020-85214543-803,E-mail:liblwtj@scnu.edu.cn。
(注:须等图书馆审核通过电子版论文后再提交论文终稿,确保提交到各处的论文终稿保持一致。学位论文终稿提交注意事项见文末附1)
八.毕业及结业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2025〕107号)规定,2021年及之前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8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6 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无法毕业或结业的学生,学校将按相关文件和流程清退其学籍。
1.毕业申请(夏季批次3月6日前;其它批次时间以最新通知为准)
仅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按毕业资格审核通知办理(详见研究生院网页 http://yjsy.scnu.edu.cn/a/20260104/10013.html“关于做好2026年夏季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并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在研究生系统(https://gs.scnu.edu.cn)提交毕业申请。)
2.毕业论文送审(夏季批次3月20日前;秋季批次5月20日前;冬季批次9月20日前)
3.毕业论文答辩,暂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请查看《关于做好2026年夏季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http://yjsy.scnu.edu.cn/a/20260104/10013.html)附件中的《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相关规定》。
4.毕业论文答辩材料提交(夏季批次5月10日前;其它批次时间以最新通知为准)
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材料到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①毕业论文一本;②毕业答辩申请书一式两份;③《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④博士研究生还需同时提供科研成果复印件。同时将毕业答辩相关材料PDF版(含毕业论文、毕业申请书等)上传研究生系统。
5.结业。申请结业请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结业申请表》。
6.无法于2026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应及时登录学校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服务模块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延期毕业受理时间截止到5月10日。研究生延期毕业期间,不再享受奖助学金及其他面向学制内学生的优惠政策,具体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6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相关事项 | 夏季批次 | 秋季批次 | 冬季批次 |
毕业资格自查 | 2月15日前 | 4月10日前 | 8月10日前 |
提交学位申请 | 2月25日前 | 4月20日前 | 8月20日前 |
预答辩 | 3月5日前 | 5月8日前 | 9月8日前 |
送审论文查重 | 3月10日前 | 5月10日前 | 9月10日前 |
送专家评阅 | 3月20日前 | 5月20日前 | 9月20日前 |
学位答辩 | 5月5日前 | 7月5日前 | 11月5日前 |
向学院提交分委会上会材料 | 5月6日前 | 7月6日前 | 11月6日前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 5月8日前 | 7月8日前 | 11月9日前 |
向研究生院提交上会材料 | 5月10日前 | 7月10日前 | 11月10日前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 6月上旬 | 8月下旬 | 12月上旬 |
附:
学位论文终稿提交注意事项
一、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要求格式为未加密可复制内容的PDF版本,将合格证明与论文原创性、授权声明盖章和签字后彩色扫描合并到PDF中。电子版学位论文封面须使用图书馆提供的规范封面(具体可从图书馆论文提交说明网页下载);纸质版学位论文如果中文封面已在中文封皮上体现,则内页无需重复打中文封面页。书脊位置需要有:论文题目,姓名,年份等信息,如博士论文对应打上: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题目,姓名,2026年夏季;硕士论文对应打上:华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姓名,2026年夏季。书脊底部请留3CM空白。
二、提交的学位论文纸质版要求与电子版保持一致,以备教育主管部门检查。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所有学位申请人的论文定稿进行包括格式排版、学术规范、意识形态等全面审查。如遇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将另行通知申请人修改论文。对于没有通过学位委员会审核并投票通过授予学位的,当批次学位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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