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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推荐新一届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026-05-09 15:25: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各二级单位向学校推荐专家候选人,也可推荐本校之外的行业专家,原则上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本校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各不超过1人。推荐产教融合教指委委员同时推荐1名行业(企业)专家。

二、各二级单位推荐专家时,应标注是否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如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需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并填写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附件4)。

三、新一届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以下简称“附件1”)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由学科专业所在二级单位统筹申报。

四、非教学科研单位人员申报附件1中第二类和第三类,需向学科专业所在二级单位申报。

五、若申报附件1中第一类和第四类,需向业务归口单位申报。其中,附件1中序号1、75、79、81、82、83、84、86的委员候选人由本科生院组织推荐;序号76的委员候选人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推荐;序号77的委员候选人由生命科学学院组织推荐;序号78的委员候选人由教育信息技术学院组织推荐;序号80的委员候选人由图书馆组织推荐;序号85的委员候选人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推荐。

六、请各推荐单位按照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核实对所推荐的专家相关信息和思想政治、师德表现、遵纪守法状况。二级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和党委学生工作部等业务归口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由本科生院统筹,经学校人才培养专委会主任委员会审议通过,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本科生院统一报送学校审批

七、材料报送方式: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5月19日前向本科生院教学研究科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委员推荐信息表(附件2,需附个人签名)、汇总表和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附件3-4,需盖学院公章);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请提供可编辑文档和PDF版)发送至邮箱:gw_scnujyk@m.scnu.edu.cn,邮件以“单位名称+教指委申请材料”命名。

联系地址:石牌校园行政楼本科生院教学研究科201。联系人:蔡老师、黄老师,电话:020-85211096。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68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_定稿.doc

68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