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跨校辅修证书毕业审核 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报读我校辅修专业的外校同学,2017年度华南师范大学跨校辅修证书的毕业审核工作采用“学生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审批”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已修辅修专业课程及学分(包括本学期在修课程 )达到该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规定毕业要求的2013级大学城各高校在我校参加跨校辅修学习的学生。
二、证书申请程序
(一)5月5日前,跨校辅修学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跨校辅修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1),交所在学校主修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后加盖学院公章,学生将申请表格(附蓝色底毕业证件照一张)交至我校辅修学院。
(地点:华师大学城校区文二栋经管学院211室 联系电话:39311159 emjwb@126.com 联系人:徐老师)。
(二) 5月17日前,辅修学院按照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审核学生是否达到所申请证书种类的毕业资格要求,填报《华南师范大学辅修证书申请汇总表》(附件2),经院系主管教学领导签批并加盖院系公章后,连同《汇总表》电子版及签批的学生申请表报教务处。
三、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领取证书的时间,由我校辅修学院电话通知。
四、业务咨询电话
经管学院教务办:020-39311159(徐老师)emjwb@126.com
华师教务处:020-39310016(孙老师)
华师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