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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17-05-25 11:17:23 来源:院研究生办 点击: 收藏本文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2017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最低分数线:单科成绩50分以上、三科总成绩210分以上。

2.复试时间:2017年6月2日(周五)上午9:00开始,请考生8:30到场提供所有原件、复印件材料给工作人员核对。

3.复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二栋经济与管理学院301会议室。

二、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应用经济学专业招生8人

三、复试名单:

序号

姓名

考生编号

专业

初试成绩

1

丁丽芸

105747110030201

应用经济学

246

2

胡妍

105747110030223

应用经济学

246

3

聂淑花

105747110030178

应用经济学

229

4

邹文

105747110030211

应用经济学

229

5

杨琳娜

105747110030226

应用经济学

228

6

赵文佳

105747110030235

应用经济学

228

7

杨娜娜

105747110030220

应用经济学

226

8

朱亚杰

105747110030194

应用经济学

222

9

匡贺武

105747110030179

应用经济学

221

10

陈婧敏

105747110030224

应用经济学

221

11

黄旭

105747110030233

应用经济学

220

12

郑珊珊

105747110030189

应用经济学

218

13

黎欣

105747110030213

应用经济学

217

14

刘家麒

105747110030218

应用经济学

217

15

徐欣萌

105747110030173

应用经济学

216

16

蔡永刚

105747110030169

应用经济学

213

17

杨建胜

105747110030204

应用经济学

213

 

四、注意事项:

1.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体检回执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2.复试时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考生需验证的原件和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硕士学位获得方式为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非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证,持国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3) 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5) 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6) 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

材料(1)(2)验证完后归还考生,材料(3)(4)(5)(6)验证时需提交复印件。

3. 复试时,请领取《博士生招生考试综合评定表》,核对无误后签名交回。

4. 如有疑问请致电:020-39310352 王老师。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20-39310352

网址:http://em.scnu.edu.cn/

接听咨询电话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6:45

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传 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zkc.scnu.edu.cn

2.招生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处: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