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经管学院双学位论文工作安排
一、毕业论文
经管学院双学位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与学院本科生同时进行,同样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只有大四学生才能进入毕业论文阶段,大一、大二和大三的学生即使选了毕业论文课程,也不能写毕业论文,不能参加答辩。
2、附件1为《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双学位毕业论文要求完全按照该规定进行。
3、学生在答辩前必须给答辩小组提交《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的纸质版和3-5份毕业论文打印稿。在答辩后提交毕业论文材料前必须填好以上所有表格,并请相关老师填写好意见签好名。否则毕业论文成绩一律计零分。
4、学生在选定指导老师后要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毕业论文。未能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的不能参加答辩。
5、从2016年起,学生毕业论文需通过查重检测方可参加答辩,重复率不得超过30%。
(二)时间安排
1、2018年11月底前确定论文指导老师并和指导老师见面,确定论文选题、写作内容、方法等事项。
2、本学期放假前完成论文开题。寒假完成调查、收集整理资料工作。
3、2019年3月1日前完成论文初稿。
4、2019年4月10日前定稿。
5、2019年4月中下旬进行答辩,具体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6、2019年5月20日之前将论文纸质版与《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交到经管学院211教务办公室,现场领取论文封皮并装订。
(三)指导导师确定方法
根据学生兴趣和指导老师研究方向相结合的原则,由学生自主选择指导老师。(具体名单见附件)每名学生可选两个志愿,我院汇总后进行合理调配,最终选择导师以我院公布名单为准。确定导师与指导学生名单后,我院将公布导师联系方式,学生需主动联系导师。
请填写附件2《经济与管理学院双学位毕业论文导师选择志愿表》,于2018年10月25日前发到emjwb201@163.com。我办将于11月中旬公布最终的导师选择结果。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