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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19-05-24 17:30:30 来源:院研究生办 点击: 收藏本文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2019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最低分数线:总分185分且单科分50分。

2.复试报到与材料审核:

(1)时间:2019年6月3日(周一)10:00-12:00

(2)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2栋213室

3.复试时间:2019年6月3日(周一)14:00-18:00

3.复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2栋301会议室

 

二、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我院博士生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本专业按照一级学科招生与培养。

应用经济学专业2019年计划招生5人。具体招生方向与导师情况请阅http://em.scnu.edu.cn/a/20181031/6614.html

 

三、复试名单:

序号

姓名

考生编号

专业

初试成绩

1

李影

105749110030153

应用经济学

218

2

杨家盛

105749110030107

应用经济学

206

3

徐兰

105749110030102

应用经济学

205

4

云锋

105749110030127

应用经济学

201

5

童琳

105749110030148

应用经济学

200

6

陈永康

105749110030155

应用经济学

189

7

王晓晴

105749110030149

应用经济学

188

8

夏晟皓

105749110030108

应用经济学

187

 

四、注意事项:

1.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体检回执原件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2.复试时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交验证的材料包括:

①报考登记表原件一份(需人事档案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生证(注册章)、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硕士学生证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在读证明(须注明该生的毕业和获取学位时间))。

往届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

持国(境)外硕士或者本科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rz/)(一份,往届生提供,注意有效期要到2019年9月)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一份,应届生提供,注意有效期要到2019年9月)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1、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2、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⑤政治审查表(原件一份现役军人还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专家推荐书两份(原件各一份,专家签字)。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⑦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答辩稿)一份。

⑨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一式三份(考生签名)。

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一套。

  注意:请考生按要求提交材料。不要提交不合规定的材料。上述第⑩项是评定考生科研成果评分的重要依据,具体请参阅附件3。上述材料在考生报到时审核,除特别说明外,只收复印件,原件核后退回给考生。

 

五、体检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5月24日-6月4日上午8:00-11:30(周六、周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见附件2)到我校石牌校区校医院三楼健康管理中心参加体检。不接受校外医院体检报告或考生邮寄的体检报告。门诊体检费90元/人,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包含内外科检查、五官科检查、身高、体重、视力、胸部数字DR检查、肝功三项、血常规检查等。

考生体检后由校医院开具学校招生考试处盖章的回执,作为考生体检凭证,无回执者视为未体检。体检结果如有异常,校医院将立即反馈至学院,由学院通知考生进行复检。合格的体检报告也将由校医院直接返回至学院备查,无需考生领取。

 

六、复试、成绩与待录取

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复试包括专业面试与英语口试两部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心理健康、业务能力与学术水平等。

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以下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排序待录取: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40%+科研成果评分×20%

其中:1.科研成果评分:根据考生提供的近五年科研材料,参照《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科研成果评分表》(见附件3)由复试小组进行评分;

2.以下情况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提交的考生材料弄虚作假(不管何时发现);

(3)体检不合格或者没有参加体检。

 

七、其他问题

1、交通指引:前往大学城校区:广州市区可乘坐地铁四号线至大学城北站下或市区广园东路乘坐大学城1线或2线公交到星海学院站、华师站或大学城中部枢纽站下,步行5分钟即可到达华南师范大学。前往石牌校区:地铁三号线华师站、BRT师大暨大站出站即达。石牌校区与大学城校区也可相互直达:BRT师大暨大站B25公交到星海学院站或华师站下车。详细可自行上网查询;

2、食宿: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生活区学南9栋,联系电话:020-39310419。不同标准价格不同,请自行咨询。考生可在华师生活区的楠园和翰园饭堂购买餐票就餐,丰俭由人。

3、招生简章、招生人数、指导组名单、复试考试大纲等资料请查阅我院网页(http://em.scnu.edu.cn/zhaoshengjiuye/yjszsxx/)。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考试处和我院网页的相关通知,并保持通信畅通。

4、注意事项:

① 录取通知书和调档等有关事宜在7月中旬左右由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统一安排;

② 所有被录取到我院的考生须在9月1日入学前获取本科毕业证与学位证,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同时须在入学两周内将个人档案调到我校。如违反上述任一情况,将视为录取无效,并取消入学资格。

5、博士学位申请的小论文条件:博士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以第一作者在《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2012年修订)》(附件4)中认定的A级或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该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华南师范大学”或“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八、联系方式

1.我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20-39310352

(工作日:9:00-12:00;14:00-16:4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文二栋)213室研究生办公室(510006)

网址:http://em.scnu.edu.cn

2.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传 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zkc.scnu.edu.cn

3.招生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处: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附件:

1.研究计划书、政审表、专家推荐信等请阅http://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2.体检表请阅

http://yz.scnu.edu.cn/a/20101013/72.html

3.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科研成果评分表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科研成果评分方案表.doc

4. 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2012年修订)

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2012年修订).pdf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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